最高法:涉黑恶,强奸等案件论罪当判死刑的不得主动开展调解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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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下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高法强调,在刑事审判领域,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毫不动摇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对于涉黑涉恶,爆炸,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或者必须依法严惩的,法院都不得主动开展调解,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民事审判领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在行政审判领域,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应红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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