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姚界客户端记者 魏士丁)有些不法分子为躲避摄像头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可谓是煞费苦心。 3月5日下午2点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顾铠新接到情指中心指令,称一辆安徽籍车牌的水泥车存在“套牌”嫌疑。接到指令后,顾警官和同事经过追踪布控,在四明西路与梁周线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
货车司机沙某某在交警的示意下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水泥车上,交警找到了一幅未开封的崭新牌照。“多出来的一副车牌是怎么回事?”“警官,运沙的时候有可能会将车牌弄脏,所以我就提前补办了一块。”面对交警,沙某某淡定地解释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
这是怎么回事?“按照流程,要现场为车辆拍照记录。在近距离拍摄中,我突然发现车牌上的‘0’似乎有些不对劲,数字下方有一些粘痕,好像是曾在上面贴过什么东西。”在接下来的检查中,细心的顾警官发现了一些“疑点”。带着心中的疑问,顾警官进一步核实情况。果然,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水泥车在进入工地前,车牌号上明明有个“Q”,而等该车再次从工地出来时,“Q”已经变成了“0”,上演了一出“变脸”计。
“变脸”前后车牌“Q”变为“0”
在铁证面前,沙某某再也无法抵赖。原来,沙某某为了躲避公共视频闯禁区的拍摄,卸货前路过公共视频拍摄路口时,将黑胶布贴在数字“0”下方,卸货后,再将黑胶布撕下,将车牌恢复原样。沙某某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闹剧,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却没想到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过查证,交警发现驾驶员曾有过三次以上“变造车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交警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罚款5000元的“顶格”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天。
沙某某的驾驶证从A2降到B2,这意味着他要在三个记分周期后才能再考A照,也就是说,沙某某至少三年内无法再胜任之前的岗位。得知自己要承担的违法后果后,沙某某连呼后悔,这样代价太大了。
据了解,近期,我市交警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多次组织专项行动打击货车违法交通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的安全畅通。交警提醒货车驾驶人员,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念头耍小聪明,企图用伎俩蒙混过关。一旦被查实有变造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再后悔也为时过晚。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方思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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